代運物品進口相關限制


一、法令規定無法代運的物品


1.液態物品(小量的化妝保養品可)。


2.粉狀物品(奶粉、咖啡粉等)。


3.藥品(含中藥成份)、寵物食品、肉製品。


4.隱形眼鏡、衛生棉條、月亮杯、傷口防護橡皮….等「侵入性醫療」之相關物
品,或是台灣衛生署列為「醫療級」的管制用品。


5.SPF > 15 的化妝、保養品。


6.化學物品(具腐蝕性、酸性、毒性、放射性..等)。


7.危險物品(具殺傷性、爆炸性、易燃性)。


8.妨礙風化、違反著作權、錢幣、有價證券或貴重藝術品。


9.活的動物、植物、種子。


二、託運進口需正式報關的物品


1.健康食品


  • 每人每次進口限制1200顆內。
  • B.需檢附文件:正式報關文件,購買證明文件

2.食品


  • 糖果、茶、巧克力,每次進口以不超過6KG為限,委託代運時需標明廠牌
  • 需檢附文件:正式報關文件

3.無限通訊類物品


  • 手機、遙控飛機、平板電腦(含無線網卡)、每人每年不得進口超過2台,且非不得為盜版(山寨)機種。
  • 需檢附文件:正式報關文件、自用切結書、產品型錄。

4.電器類


  • 家電、3C類,每次進口金額不得超過美金1000元
  • 需檢附文件:正式報關文件

5.服飾類:


  • 24個月或86公分以下嬰幼兒服飾每次進口不得超過5件,且需標明適用幾歲嬰幼兒
  • 大陸製衣服:每次進口相同型號不得超過24件

6.玩具類:


  • 樂高、模型、娃娃等,每次進口相同型號不得超過5件,且金額不得超過美金1000元

B.需檢附文件:正式報關文件


7.家具類


A.寢具(床罩、睡袋)、燈具、每次進口不得超過5件,金額不得超過美金1000元


B.需檢附文件:正式報關文件


8.玻璃類


A.如嬰幼兒奶瓶等玻璃製品,每次進口不得超過5件


B.需檢附文件:正式報關文件


上述物品一旦進口超過規定的數量或金額,海關將有權依照個案情況要求提供相關「商品檢驗文件」或「輸入許可證」,如您無法提供,物品將有被海關扣留的風險,請您特別留意。




三、其他及特殊物品


1.大型物品


A.單一包裹尺寸或重量超過下列限制,即屬大型物品,委託代運前請您先來電詢問


B.長300cm x寬85cm x高75cm以上或重量超過70公斤(約154磅) ,皆屬大型物品


2.脆弱或易碎物品


A.輕薄壓克力、石膏、陶瓷、玻璃…等易碎材質物品,容易在運送途中因碰撞產生毀損,如您要委託運送此類商品,請您先確保以瞭解商品運送安全性及相關風險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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